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宣布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于保障性住房,旨在构建“市场+保障”住房供应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收购工作将由两家国有企业负责,价格参考同地段保障性住房重置成本。项目需满足交通便利、配套设施完善等条件,征集工作将持续至2025年3月10日。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近日发布公告,启动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于保障性住房的项目征集工作。这一举措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市场+保障”住房供应体系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促进临沂市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收购范围与主体明确,保障房建设迈出新步伐
根据公告,收购范围涵盖临沂中心城区及县城范围内已竣工验收、未出售的商品房项目,包括住宅、办公楼、商业营业用房等。收购主体为临沂市人民政府选定的两家国有企业,分别是临沂商管置业有限公司和临沂城发地产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收购价格与项目要求,确保公平与质量
收购价格将以同地段保障性住房重置价格为参考上限,即土地划拨成本加建安成本,并允许不超过百分之五的利润。项目需满足交通便利、教育、医疗、商业等配套设施完善,相关手续齐备,资产、负债和法律关系清晰,达到可以办理不动产证的条件。此外,用作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项目房源应为商品住宅,户型不能为大户型或豪宅;而用作配租型保障性住房的项目,房源户型则应以小户型为主。
征集工作有序推进,助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征集工作自2025年2月25日开始,至2025年3月10日结束。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需向指定企业提报相关资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证明等。所有资料均需扫描件并加盖项目所属房地产开发企业公章。
此次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于保障性住房的项目征集,不仅有助于解决住房问题,还能有效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通过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方式,临沂市在构建“市场+保障”住房供应体系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