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这个讲究“平等”的时代,提醒那些想在外私设小金库,或者瞒着老婆买房的诸位,风险很大,三思而行。
今年1月20日晚间,在征求意见结束9个月后,国土部发布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细则从2016年1月1日正式实行。
这不仅意味着不动产登记条例在地市层面全面实施,更重要的是细则对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查询进行了规范,将查询主体规定为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有关国家机关。家庭成员能通过不动产登记查询,了解所有成员名下登记的房产情况,很大程度上保护着配偶的合法权益。
大体是这样,已婚人士购房,如果在房产证上只写自己名字,则必须太太签字同意,否则办不下产证。
交易中心这样做,给那些有“包二奶”、“养小三”想法的浇冷水,就是在保护合法婚姻啊。
咱们先来看看买房整个流程:看房--签订居间合同--核验购房资格和房源--在不动产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签。
买家申请的贷款批下来后,去房产所在地的税务局纳税,再去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然后获得房产证。拿到产证之后,购房人需要携带产证去银行作抵押,银行再将尾款放给开发商。
其实在上海,并不要求夫妻双方同时到场,只需一方携带配偶的有效证件的原件交由登记中心进行验核,但在房屋所在的交易中心办理交易过户手续时,需要当事人本人以及配偶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北京也是如此。
但是其他城市的过户流程和相关政策或略有不同。
所以问题就出现了,夫妻中的只要有一方具备购房资格,就可以通过审核。如果有资格的一方不是你,而是你老婆,但是你又不想让老婆知道买房这事,而去找“托”,该怎么办?
因而为了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交易中心会要求购房人夫妻双方提供有效证明,如果有未成年子女,材料也需要一并提供,只有这样才能终办理过户手续。
而且据说即使买到了房还没完,能否终获得房产证,也取决于你提供的信息是否真实有效。
这么一看,大家就知道老婆的角色有多关键了吧。
当然,在这个讲究“平等”的时代,提醒那些想在外私设小金库,或者瞒着老婆买房的诸位,风险很大,三思而行。
所以,以后买房子还是安分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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