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9月1日起出台的新广告法无疑让虚假和噱头广告有所收敛,但如果你真觉得开发商会无计可施那你就大错特错。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新规并不能阻止策划们“创意”的步伐!如果新规可以用“无敌”来形容,那以下广告就是用两个字来应对的——“无耻”!小编不得不佩服地产营销界真是人才辈出!
房天下讯 面对“金九银十”这一传统销售旺季,本应是临沂开发商大展拳脚、疯狂营销的佳时机,但突如其来的新广告法却“逼死”了千万策划!号称“史上严((哎呀,“严”好像违反了广告法)的新“广告法”严禁“老婆”、“购房包办户口”等带有煽动性和诱惑性的广告,同时一些极限用语如“高级、佳、大、”也禁止使用。可以说,新规定将房地产广告打回原形,让开发商们不再靠“脸”吃饭。临沂开发商要想抢占金九银十市场,就必须褪去“华而不实”的营销包装,不拼颜值拼实力!
盘点那些年“砸晕”我们的楼盘广告
房地产广告可以说是广告界中较“任性”的一种广告类型。有些开发商为达到营销效果,手段无下限、内容无节操,如任意进行虚假宣传、夸大楼盘销量,甚至用一些无节操、无下限的刺眼词汇吸引大众眼球,使得本就外行的购房者雾里看花、难辨真假,各种维权事件频发。下面就让小编带你盘点一下那些年“找抽”的楼盘广告。
1、拼“创意”:为吸睛 奇葩“创意”广告无下限
某楼盘的一块巨大广告牌上写着“供小三”,让人纳闷。仔细一看,原来前后都有字,把缩得很小的字连起来看是“80后供小三房”。这样的标语很具欺骗性,完全是在制造低俗噱头。
2、玩“面积魔术”:买一层得二层是实惠还是“噱头”
“买一层得两层”这是常见的房地产促销广告,对于购房者来说无疑是有相当的诱惑的,那它真的有那么划算还是开发商大发善心“回馈”购房者?其实这是他们利用消费者的心理吸引顾客,我们会发现有些户型的挑高只有4.9米,做一层太浪费隔两层太压抑,这完全是达不到消费者的需求的。所以在买房时,要看清层高,不要过于相信参观的样板房,好去现房实地看看测量一下。
还有一种“面积营销”,就是开发商销售说辞中经常用到“一房变两房”、“二房变三房”、“赠送阳台花园”之类广告语。现实中,很多“准业主”对开发商的“赠送面积”表示欢迎,在他们看来,开发商赠送,置业者得实惠,可谓两全其美。而赠送面积一般位于阳台、入户花园等部分,绝大多购房合同中都不会将赠送面积这一项写入,当然产权证也很难体现出来。有些赠送便会出现如:长8米,宽1米的“房间”,这你准备让业主做什么?所以消费者在购房时一定要清楚赠送面积的大小、产权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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