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最近发布了关于山东中元置业有限公司申请重整债权的公告。根据法院的裁定,山东中元置业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已经被受理,并指定了清算组作为管理人。债权人需在2023年11月10日17时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此外,未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仍有机会在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前补充申报,但需承担相关费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未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将无法行使权利,只能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按照计划规定的条件行使权利。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3年11月25日上午9:30在临沂市兰山区住建局六楼会议室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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