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不动产登记“市县一体化”云平台已在市本级和兰陵县、沂南县全面上线运行。这一平台实现了登记系统、数据采集渠道、数据采集标准、数据使用标准、政务服务标准、系统维保升级的“六统一”,让不动产登记服务“就近可办、全市联办”,打破了不动产登记事项申请区域限制,避免了企业和群众“跨域跑”“多地跑”,节省了时间成本。
No.2Q还建房还没办证能转让吗?答:不能转让。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不动产转移登记,出让人必须已取得不动产物权,且权属无争议。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
No.3Q夫妻共有的房子,想加孩子的名字,怎么办理?答:如为成年子女的,可通过买卖或赠与方式办理部分产权转移登记。如为未成年子女的,可通过赠与的方式办理部分产权转移登记。办理业务时,买卖双方及其他共有产权人需共同到场申请,其中未成年子女由监护人代为申请。
No.4Q夫妻共同拥有的房产,一方能单方面将自己的份额赠与给子女吗?答:可以。夫妻双方需共同到场对共有的不动产进行份额约定,明确一方所占份额后,再将其份额通过买卖或者赠与给子女。
No.5Q留存在房产局的房产证怎么领取?答:近日,我中心新研发一键查询档案程序,群众领取原留存在档案库房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不再需要先到窗口查询档案号,可持有效身份证明,直接到市政务大厅二楼东区A-207档案库房领取。如对上述问题还有其他疑问,欢迎您拨打热线0539-2032100咨询哦!编辑:王颖慧核稿:伦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