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末的几天,临沂的天气一下热了起来,伴随气温上升,从6月起,高温下工作的劳动者们可以领到高温补贴了。5月31日,市人社局发布信息,今年高温补贴仍执行去年标准,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40元。
据介绍,今年,临沂市执行的高温补贴标准仍为2015年8月1日山东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等5部门下发的《关于调整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根据规定,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为,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4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企业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列入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企业可按其实际出勤天数折算发放。
据悉,日气温达到35℃以上的天气都属高温,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依法享受岗位津贴。根据规定,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都可享受高温补贴。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户外露天作业,也可享受高温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