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4月8日,临沂市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住房贷款由50万提高到60万元;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由40%下调为30%。
4月8日,临沂市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住房贷款由50万提高到60万元;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由40%下调为30%。
业内专家指出,从此次临沂的公积金政策来看,实际上有两点重要的放宽做法。
1)额度提高。职工夫妻双方均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购买自住住房贷款上限由现行的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
2)降低首付。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由40%下调为30%。这两点内容和其他城市的政策思路是相似的,有助于降低居民家庭和改善型购房需求的成本,对于激活合理住房消费需求有积极作用。和其他城市略差异的地方是,此次对于商转公以及单缴存职工并没有做出政策的放松,这点也值得关注。换句话说,各地在类似贷款额度放松方面,也会形成差异化的管理方法,是一城一策在公积金贷款领域的体现。
应该说各地公积金政策的做法都很相似,在额度、首付比例、贷款年限等方面都有放松的地方。
1)原因上说,各地当前积极落实中央和地方的政策,积极保障合理住房消费需求,公积金政策的放松自然也有此类的逻辑。
2)各个城市在去年下半年降温以后,实际上公积金的额度相对会充裕,进而在可贷规模、首付政策等方面进行松绑。
3)对于购房者来说,过去可能更多把关注点放在了商业银行贷款方面,鉴于近期各地公积金贷款政策的持续放松,所以也建议积极关注。对于房企等也应该多宣传此类政策,为住房交易市场的活跃创造更好的条件。
政策全文如下:
临沂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
为加大对职工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研究决定,现就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1、职工夫妻双方均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购买自住住房贷款上限由现行的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
2、“商转公”贷款和单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上限维持50万元不变。
3、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由40%下调为30%。
本通知自即日起执行,以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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