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3月1日临沂执行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更加注重买受人权益。
3月1日起,临沂开始执行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与现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相比,新合同更加注重买受人权益的保障;遇到“一房多卖”,高可获双倍总房价款赔偿;增加查验房屋环节;明确房屋质量及保修责任;固定了业主对建筑物专有和共有部分所享有的权利;明确提出开发企业对购房者信息有保密义务。新版合同还对签订合同过程中容易忽视的问题进行提示,引导买卖双方对合同重要事项作出承诺和告知,不仅对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事项,引导买卖双方自行约定,避免引发纠纷,而且更加细化了买卖双方的违约责任,合同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增强。
启用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后,实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原件不再加盖临沂市房产和住房保障局合同备案专用章,合同网上备案信息可根据网签合同号码和网签密码登陆临沂市房产和住房保障局网站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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